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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学明,在中断注册后,还拿着假文书,收了5000余元律师费。日前,青羊法院判决李学明犯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学明原是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5月后就再没注册。根据我国律师管理规定,律师每年都要年检、注册,未经注册不能以律师身份开展业务。去年2月28日,李学明还拿着虚假的公文,以律师身份代理本市某门窗厂与重庆一个进出口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并收取了4200元的律师费。去年7月22日,李学明又借机向门窗厂收了1000元律师费。
法院认为,李学明本不具有执业律师身份,却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驱使下,以律师的虚假身份代理案件,并收取律师费,已经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考虑到他认罪态度好,给予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