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所为潍坊王女士成功办结的借款纠纷案件,因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山东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京鲁所本着为当事人负责到底的原则,继续为其再审阶段进行代理。由于执行款无法到位,王女士陷入生活困境,向本所申请减免代理费。2009年6月16日,经合伙人研究、主任批准,决定再次为困难职工王女士减免全部代理费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