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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功代理三联-国美股权拍卖纠纷案

时间:2018-06-15 作者:京鲁律师

日前,三联集团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纠纷一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我所的代理观点被采信,最高人民法院做了部分改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裁定“适用法律确有不当”,建议“三联集团如对涉案拍卖行为存在异议,应当通过执行监督程序提出申诉”。而此前的一审法院认为应该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 

至此,引起各方关注的三联-国美股权拍卖纠纷一案的程序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至于实体问题,目前尚未定论,本所将继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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