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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鲁律师成功辩护郑某某等贩卖毒品案件

时间:2018-06-15 作者:京鲁律师

备受关注的郑某某、林某、林某某、赖某某运输、贩卖毒品罪一案,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记载,其四人运输、贩卖毒品18起,计4000多克。我所姜文钢、曹国振律师接受本案第一被告郑某某家属的委托,在事实及证据方面积极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最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郑某某参与贩卖毒品1起,未对其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对被告人郑某某的贩毒次数的认定减少了17起、数量降低了3000余克。两位律师的工作卓有成效,并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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