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至7月,我所接受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组成律 师检查组,对其下设淄博、济宁、沾化、青岛、威海、泰安、莱芜 共12家电厂,围绕着企业合同管理、诉讼管理、三产企业管理以及 不动产管理等四个方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 式,进行了集中“法律风险体检”,并对每家电厂出具法律风险体 检报告。 通过风险排查“体检”, 及时找出企业在防控法律风险方面的薄 弱环节,进一步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方案和举措,全面 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