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山东某开发公司与某燃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德州某地块。四年的蜜月期合作顺利,后双方形成六审纷争。
2010年6月8日,燃料公司起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解除合同分割资产。案件一审判决后开发公司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山东高院发回重审后,开发公司又不服上诉至山东高院,山东高院二审判决后开发公司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开发公司还是不服,启动抗诉程序导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再审,前后共“六审”可谓程序极尽。
2018年10月8日,在京鲁律师的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承诺各自专注各自的事业,彼此谅解。
至此,一场持续八年的纠纷落下了帷幕,京鲁律师用了八年的时间促成了当事人和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