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南郊宾馆隆重开幕。我所律师郝纪勇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提交三份关注民生的建议(附后)。
关于制定《济南市养老保障条例(或办法)》的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社会问题,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二是城乡生态环境改善;三是计划生育深入人心;四是有医疗保障,人的寿命不断延长。根据济南市老龄委的统计,现在济南市的老年人已经接近100万,占济南市总人口的15.7%,济南和其它城市一样总体进入社会老龄化。面对这样一个比例在不断攀升的群体,做好老龄工作,政策到位、服务措施跟上,使全市老年人“老有颐养”、“老有乐养”,将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当前济南市的养老政策和措施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老年公寓发展缓慢,不能满足普惠式养老需要。济南市现有老年公寓63家,都属于非盈利性养老机构,共有床位6556张,平均入住率60%左右。从所有制性质看,国有4家,集体所有17家,个人所有42家。从条件分类看,有养生型、享受型、基本生活型和临终关怀型四种,以基本生活型为主。可以说,民办养老机构在社会化养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比于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不仅在政策上缺乏必要的扶持,并且由于其本身的经营方式,众多实际的优惠条件享受不到。由于资金实力等原因,众多民办老年公寓基本都是租房经营,且郊区化趋势非常明显,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也是参差不齐,直接决定了居民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认受程度不是很高。总之,影响和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主要“瓶颈”,还是缺乏法律层面的保障,资金投入不足,政府承担的普惠式养老比例偏低。
二、惠老优待政策措施不健全不规范。老年人是财富而不是包袱,人都会有老的时候,应该享受到应有的社会待遇、社会的尊重和关爱。诸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学习教育、看病就医、健身、娱乐、交通等优待规定。十几年来,济南市关于养老保障和服务方面相继出台了很多的文件,主要包括1999年实施的《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2001年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2008年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2009年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市级政府资金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及2010年发布的《济南市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等。但至今缺乏一部统一的老年人养老保障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三、为老年人学习教育、健身娱乐的活动场所严重不足。在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应积极拓展精神关爱,打造“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平台,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到目前为止,济南市还没有一所像样的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原有的地方小、人员多、条件简陋,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借鉴其他省市的相关经验,填补我市在这方面的立法空白。上海市早在1998年就颁布了《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为规范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审批行为,在2008年制定了《关于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于2009年出台了《吉林省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近期也将出台《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我省的东营市在2003年就出台了《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等,有力地促进了老龄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议:
1、加强调研,由济南市政府制定《济南市养老保障办法》或者济南市立法部门制定《济南市养老保障条例》,让济南市的老年人有法律保障,真正达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加大政府投入,纳入政府规划,落实养老惠老政策,改善老年人学习教育、健身休闲服务设施,让济南市的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使济南市成为和谐幸福的大家庭。
郝纪勇
2011年2月14日
关于尽快制定《济南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
2010年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本代表曾建议制定《济南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条例》。市法制办也于2010年3月25日书面答复,表示:“将组织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就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立法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论证……适时起草法规或规章并提请审议”。该答复已近一年,但相关部门仍未公布调研结果或调研时间表。
2010年夏季,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虽下发了《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但《通知》的形式往往由于缺乏强制性,缺乏惩戒手段。对于发现的问题,往往只能通报批评,通知精神难以得到很好执行。2010年7月31日到8月1日的三天内,本市至少有8名户外劳动者因中暑抢救无效死亡。相关报道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其中新华社的内参得到中央领导人的批示。
建议:济南市人大或者政府尽快启动“高温立法”程序。尽快组织调研并结合济南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济南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条例》。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界定高温的具体数据,二是应对高温的措施要明确,三是高温作业下的待遇要明确。四是法律责任要明确。
郝纪勇
2011年2月 10 日
尽快开放北关北路BRT车站过街地下通道及附近公厕的建议
2010年5月,本代表曾建议尽快启用北关北路BRT车站过街通道及附近公厕。就此,天桥区政府已于2010年9月书面做出如下答复:
“北园大街地下通道已于2010年5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通道开启时间与BRT车辆运营时间一致;目前,区政府已责成园林部门与区建委、区环卫部门进行沟通衔接,争取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将北园大街立交南北两侧的公共厕所向社会群众开放。”时至今日,该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一、北关北路BRT车站系大型站台,共有东、西两个出口。西侧出口通过地上的留口的方式运行;东侧出口虽与地下通道相连,但至今未能贯通。群众搭乘BRT车辆只能从地上横穿马路,造成了较大的交通压力;另一方面闲置的东侧地下通道,造成了社会资源浪费。
二、北关北路附近有两处休闲广场。此处的两座大型公厕已建成近两年,但至今未对外开放。在此休闲锻炼的市民随地大小便现象很多。据调查,现已改用作环卫工人宿舍。望天桥区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历城 郝纪勇
2011年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