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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未开发 京鲁调解泯恩仇

时间:2018-07-01 作者:京鲁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1月7日,山东齐河鲁越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和项目土地转让协议》,新城公司购买鲁越公司土地和股权的70%,作价一亿余元,合同签订后,新城公司先支付了五千余万,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土地不符合开发条件,双方发生纠纷,一直协商未果。后鲁越公司原股东李国良起诉新城公司要求支付剩余款项五千余万及利息一千万,新城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三千余万。本案属于土地和股权的混合转让,案情及法律关系复杂,金额又相对较大,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二、调解结果
     
该案经过了一审、二审、重审,长达三年多的时间仍未妥善解决,后双方来到京鲁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中心指派律师介入后,向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法律关系及双方责任分担,解释类似事件的处理情况,分析法院类似判例,解除当事人心中的疑惑,打消当事人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反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协议不仅解决了三年多的矛盾、化解了纠纷,更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促进了双方当事人的互赢。正所谓握手言和皆欢喜,京鲁调解泯恩仇。
 
调解员:姜晓焱律师、逯献旭律师

土地闲置未开发 京鲁调解泯恩仇(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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