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潘志玉律师,山东政法学院教师,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
潘志玉律师从事法律教研工作多年,2009年开始作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民间借贷、商务合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领域的诉讼仲裁业务。
主办或参与的重大案件有:威海某服饰有限公司与北京朗姿服饰公司买卖合同仲裁案;山东某酒业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王某与北京某技术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淄博某置业公司与文登泽库镇政府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诉案;杨某诉李某、陶某、四川安岳县某电力设备公司等投资合作协议纠纷案、某保险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等。
山东政法学院民事实训教研室副主任,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讲师团讲师,济南市旅游联合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专家顾问团副团长,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专家,济南市律师协会宣传培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业务委员会委员